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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可以再去做傷殘鑑定 | 交通事故鑑定出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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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出院後,多久可以再去做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後出院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出院後,腦部受傷一般等治療終結後,申請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鑑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其評定的國家標準是2002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B186672002》.(以下簡稱《交通傷殘國標》) 一、評定時機: 《交通傷殘國標》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爲準”。一般來講,提前評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後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後及時評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牀效果穩定。治療終結不等於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