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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指的是什麼意思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87W
離婚冷靜期指的是什麼意思
離婚冷靜期指的是什麼意思
1、離婚冷靜期,又稱離婚熟慮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離婚冷靜期期間,夫妻關係並沒有解除,只有經過離婚冷靜期之後,在婚姻登記機構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了離婚證,才屬於解除了婚姻關係。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