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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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裏的經辦人欠款人簽字嗎
欠條上的經辦人只是事項的辦理人,不一定是債務主體人,但經辦人須證明本人並非財產的使用佔有人和債務責任人,經辦人可以不承擔責任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