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有例外情況。婚姻法第18條規定,如果是依據遺囑進行的繼承,並且遺囑中明確寫明遺產只歸夫妻一方所有,那麼繼承的遺產爲夫妻一方的財產。反之,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囑沒有說明遺產歸夫妻一方繼承,那麼遺產因爲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