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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房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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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房產手續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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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繼承房產手續需要所有子女簽名嗎

如果有遺囑指定一位子女繼承,就需要指定繼承人一人去簽字辦理繼承公證,憑公證書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有合法有效遺囑。n無遺囑,規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就需要這三方人員全部,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繼承人繼承,有放棄的簽署放棄繼承協議,一起簽字做公證。n然後被選舉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去辦理繼承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