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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 破產清算時沒申報債權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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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時沒申報債權應該怎麼做,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破產清算時沒申報債權應該怎麼做,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債權人沒有申報債權,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在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中依法清償。在破產程序中,破產債權申報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期間進行。債權人逾期無正當理由申報債權的,視爲其自動放棄債權,將得不到任何清償。逾期未申報的債權,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中依法清償。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不能全額清償,債權人主張股東以其在剩餘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予以清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債權人因重大過錯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債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