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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處罰和不起訴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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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處罰和不起訴輕重
不起訴和免予起訴的區別在哪裏

1、不起訴是在犯罪嫌疑人沒有構成犯罪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規定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纔可以使用;免予起訴是被告人的行爲已經構成犯罪,在應負刑事責任的前提下,只是由於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以免除刑罰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訴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之一時,人民檢察院就應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免予起訴的適用,需由人民檢察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斟酌法律上的規定作出具體決定。


綜上所述,不起訴和免於起訴雖然都是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不起訴,但是還是有區別的。刑事訴訟法免於起訴必須符合一定條件,犯罪嫌疑人觸犯刑法構成犯罪,但是具備免於起訴的情節。比如犯罪已過訴訟時效,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犯罪情節一般,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