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款項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79W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款項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備案嗎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必須備案,如果不備案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修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32條規定:“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予以行政處罰: (一)僞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處以罰款; (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爲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少有人去備案,也很少有房屋管理部門也很少對這些沒有備案的行爲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