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役與行政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爲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法院適用,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