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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給別人代簽合同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8.31K
隨便給別人代簽合同

現實生活中經常能夠聽到某某代別人籤合同,法律上允許代替別人簽訂合同嗎?是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由他人代簽呢?其實合同代簽是有限制的,一般涉及人身性的合同不能由他人代簽,除此之外還有哪些是不能由他人代簽的呢?在生活中出現這樣子的法律問題,不知道怎麼解決的時候,下面本站網小編爲你詳細介紹相關知識,希望能夠解答你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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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合同可以讓別人代簽嗎

合同可以讓別人代簽,但需要具備委託書。作爲委託代理人,代理委託人簽訂合同,由委託人享有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合同一定要附上委託人簽字的授權委託書。

《民法總則》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爲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六十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六十六條 數人爲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爲違法未作反對錶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