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爲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爲,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超齡員工怎麼購買工傷保險
去社保局社保
繳費的部門問問或者買商業保險。
超齡人員再就業,在各行各業都普遍存在。比如醫生、老師,也包括我們的律師行業,很多老律師、老前輩由於對律師事業的熱愛,在退休以後,繼續從事律師工作。還包括用人單位的門衛和保潔人員,他(她)們大多是城、鄉居民的超齡人員等等。對超齡人員在用人單位工作受傷或患職業病,能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超齡人員應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的調整範圍,對其發生的損害賠償爭議,可通過民事訴訟等方式解決。理由是:勞動和
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佈了《關於制止和糾正
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不管其身份是農民、居民或離退休人員,無論其是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均與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其與現工作單位之間已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範圍,同樣也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