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物抵債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31W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物抵債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標準

【量刑的規範依據】量刑時,應當依照刑法規定的量刑原則和要素,結合本意見規定的量刑基準、量刑要素、量刑適用規則、量刑方法,決定被告人的刑罰。
第二條 【量刑的事實依據】量刑應與被告人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相適應,在刑法規定的法定刑幅度內進行。
第三條 【量刑的時空均衡原則】量刑應當實現在地域和時間上的均衡。不同時期、不同法官之間對犯罪構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爲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結果應當基本平衡。
第四條 【量刑從輕規則】對被告人的從輕處罰,應以分則規定的量刑要素所決定的刑罰爲基準,再依據所具有的從輕的量刑要素比率確定宣告刑。充分考慮所犯罪行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決定從輕處罰的幅度,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刑。不得將多個從輕量刑要素合併爲減輕量刑要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推薦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決定 關於債券與利率的關係 個人捐贈可以抵個稅嗎能抵多少 個人捐贈可以抵個稅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學習宣貫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與最高人民法院是什麼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菸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當前辦理拐賣人口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 人民檢察院是什麼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當前辦理強姦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 關於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建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