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擴展資料
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應當認定其沒有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
2、涉及是否已滿十八週歲的,應當認定其未滿十八週歲。
3、雖未查清被告人準確出生日期或實施被指控犯罪日期,證據可以證明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已滿十六週歲或者已滿十八週歲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