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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仲裁院缺席裁決的法律依據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5.23K
關於仲裁院缺席裁決的法律依據
關於複印件的法律依據
從合同效力上講,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就會生效,就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電子掃描或者是複印件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產生糾紛,對方否認合同的效力,且沒有其他證據來證明合同內容,法院通常不會採信該傳真件。如此一來,另一方將無法證明合同的真實內容,對其不利
《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