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哪些情形可以訴訟終結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68W
哪些情形可以訴訟終結
終結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民事訴訟因人民法院對案件審理並作出裁判後終結,但在訴訟進行中,如果出現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使訴訟程序無法進行,或者繼續進行下去沒有意義時,也應當終結訴訟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1.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民事訴訟是因原告提出訴訟請求、主張一定權利而引起的。如果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就使訴訟失去了權利主張人,這樣的訴訟繼續下去已經沒有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2.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原告的訴訟請求無法滿足,訴訟繼續進行既不可能也無意義,應當終結訴訟。3.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離婚案件,主要是要求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係。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死亡,婚姻關係自行消滅,沒有必要再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實際已經不存在的婚姻關係,應當終結訴訟。4.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原告死亡,提出給付要求的人不存在了;被告死亡,不能再支付贍養費、扶養費和撫育費了,案件審理無實際意義。解除收養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收養關係實際已不存在,沒有必要繼續審理。因此應當終結訴訟。人民法院終結訴訟的,應當作出書面裁定。裁定應當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訴訟終結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上訴。訴訟終結只是訴訟程序的終結,不能涉及案件的實體問題,不能在終結訴訟的裁定中,同時確定死亡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