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覈准註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裁定的商標,又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的;
2、申請人撤回商標評審申請後,又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的;
3、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已經作出的裁定或者決定,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的;
4、其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