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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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那個2017新交規什麼時候執行?
公安部2013年新交通法規將於1月1日起執行,按照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2007)的規定,可使用牌照架輔助安裝號牌,牌照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應大於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