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科室(經辦人、科主任)審閱修改合同初稿,並簽署意見。
3、設備科審閱合同,簽署意見。
4、審計處審閱合同(10萬元以上合同),簽署意見。
5、總務處、主管領導、中心領導審批,最後由中心領導簽訂合同文件。
6、合同文件留存:使用科室、設備科、財務處、審計處(10萬元以上合同)各存一份。
以上就是籤合同的流程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