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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公安部門何時預審?

欄目: 醉駕 / 發佈於: / 人氣:2.17W

醉駕公安部門何時預審?

我們知道,在我國醉駕是一種犯罪行爲,當事人會被立案偵查,並承擔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在將醉駕當事人拘留之後,會首先對當事人進行預審,以確定是否有足夠的條件可以移送到檢察機起訴 。那麼,醉駕公安部門何時預審?本站小編針對這個問題整理了以下回答,一起來看看吧。

一、醉駕公安部門何時預審?

一般來講,嫌疑人被批捕後,公安機關必須在兩個月內偵查終結,故預審也必須在此期限內完成。一些特殊案件,法律規定可以可以延長羈押期限,相應的預審期限也可能延長。具體規定可以對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二、醉駕怎麼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但法律規定了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時應在兩個月內偵查終結,也就是說,預審最遲也會在兩個月內進行。預審是公安機關確認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移送到檢察機關起訴的重要程序,如果公安機關認爲證據不足的,應繼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