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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醉駕撞死人判多少年?

欄目: 醉駕 / 發佈於: / 人氣:1.11W

廣州醉駕撞死人判多少年?

一、廣州醉駕將人撞死判多少年?

醉駕撞死人屬於過失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法院審理醉駕案件量刑時要考慮哪些因素?

1、醉酒程度。即行爲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剛超過認定醉酒駕駛的標準80毫克/100毫升,還是超出很高。

2、犯罪態度。包括:是否有主動停止醉駕、自首、坦白或者積極賠償等法定或者酌定從寬處罰情節;是否有拒不配合檢查、棄車逃匿,甚至毆打、駕車衝撞執法人員、衝卡等惡劣行爲。

3、犯罪動機或者對醉駕行爲本身的認識。包括:是否有違法性認識,是否誤以爲休息數小時或者隔夜之後會醒酒而醉駕;是忽視醉駕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險而執意醉駕,還是出於救助他人而不得已醉駕;是否採取避免措施等。

4、行爲人的一貫表現。如是否有醉駕、酒駕被查處的劣跡等。這裏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不能將因醉酒駕車造成被告人本人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情況作爲對被告人不利的量刑情節。因爲,犯罪的本質特徵是達到應受刑罰處罰程度的社會危害性,即對社會秩序或他人的損害。

綜上所述,廣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很大,每天都會發生一些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醉酒駕駛將人撞死,其承擔全部責任。沒有逃逸或者其它惡劣行爲的,當事人會被判三年以下徒刑。給死者家屬帶來的物質及精神損失,當事人要承擔起賠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