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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結案手續有哪些?

欄目: 交通事故責任 / 發佈於: / 人氣:3.88K

交通事故交警結案手續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交警結案手續有哪些?

交通事故結案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但不是必須的:

1、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問人答。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2、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一般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序了。

二、車禍結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雙方當事人的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車輛來歷證明)、保險單等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2、傷害事故前收入證明(連續三個月工資收入明細表);

3、調解時當事人雙方須提供醫院疾病診斷證明、住(出)院證明、護理人員工資收入證明(事故前連續三個月工資收入明細)、醫療費用票據及交通、住宿費用票據;

4、未成年人容須提供戶口簿等相關證明;

5、車輛受損評估表。

三、交通事故機動車方該怎麼處理事故?

(1)立即停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啓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後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誌。保持頭腦清醒,要鎮定,切記不要慌張。

(2)及時報案。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在報警的同時也可以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門呼救、求援。

(3)搶救傷者。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於能現場採取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着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並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綜上所述,車禍結案當事人應當提供駕駛證,行駛證等資料,連續三個月工資收入,醫院疾病診斷證明等,發生交通事故後,必須立即停車,開啓危險信號燈,及時撥打電話向交警報案,搶救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