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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怎麼起訴?

欄目: 交通肇事 / 發佈於: / 人氣:7.39K

交通肇事怎麼起訴?換成另一種說法就是交通肇事的起訴流程怎麼走,不少關於交通肇事的糾紛當事人爲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都會選擇通過訴訟方式解決。而這個時候瞭解一下起訴的有關內容,對自身是很有幫助的。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爲您介紹交通肇事起訴的內容吧。

交通肇事怎麼起訴?

一、交通肇事怎麼走訴訟程序

交通肇事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肇事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肇事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爲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後,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佈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鑑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後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覈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子。

二、交通肇事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肇事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肇事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肇事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複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等材料。

看完上文後,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交通肇事起訴是怎樣的吧。想要啓動交通肇事訴訟程序,就需要原告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同時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看法院是否會受理該案件。如果你有需要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