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逾期銀行起訴了會怎麼樣?
法院會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依法立案並通知被告,被告可以依法答辯。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信用卡逾期銀行起訴後法院立案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信用卡逾期銀行起訴後在哪些情形下法院會強制執行?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四、信用卡逾期銀行起訴後被告有哪些訴訟權?
1、委託代理人代爲訴訟的權利;
2、對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員提出迴避申請的權利;
3、收集、提供證據和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權利;
4、進行辯論,請求調解,自行和解的權利;
5、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權利;
6、提起上訴,申請執行,提出再審申請等權利;
7、要求重新鑑定、舉證和勘驗的權利。
對於銀行的起訴行爲,只有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才能受理,比如被告的信息明確,人民法院具有管轄權等,且人民法院受理了銀行的相關訴求以後,不可能不開庭審理就直接判定銀行勝訴。經過審理以後法院判定銀行勝訴的,被告方要依法執行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