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執行異議規定

欄目: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65W

在執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發現自己的財產被他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損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種救濟方法:
一是向負責執行的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二是當執行異議不被支援或沒有全部獲得支援的,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案外人異議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執行異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