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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失地補償發放條件是什麼

欄目: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03W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為合法徵地,應當由省級以上政府審批,政府在審批時同時批覆土地徵用方案,批文下達後,縣級政府應當根據土地徵用方案制訂徵地補償標準,政府應當公示該標準,被徵地人有異議的可申請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裁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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