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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是否必須出庭作證

欄目: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8.89K

證人不是必須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證人是否必須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