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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原告不適格法院怎麼辦

欄目: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36W

針對這種情況,正確的做法是裁定駁回起訴,由適格的當事人另案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必須同時符合4個條件:
第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二、有明確的被告;
第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第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把“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列為起訴要件之首位,足見其份量之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原告不適格法院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