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樂版權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1、申請表。內容包括:作品名稱、作品類別、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託、職務、其他);作者情況、其他著作權人情況。
2、申請者身份證明(個人申請者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單位申請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創作人員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3、提供作品樣本(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美術、攝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張;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檢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影視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創意說明(請從創作目的、創作過程、作品獨創性三方面寫,並附申請人簽章,標明簽章日期)。
5、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託書、委託作品附委託合同或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
二、音樂版權的保護期限
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