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商標直接侵權判定標準

欄目: 商標 / 釋出於: / 人氣:2.95W

商標法中的侵權判定標準主要體現為:
1、未經許可在同種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
2、未經許可在同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導致混淆的;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導致混淆的。
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就構成了商標侵權。

商標直接侵權判定標準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52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