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人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不包括使用權:(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