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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辦理程式

欄目: 宅基地 / 釋出於: / 人氣:2.42W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辦理程式

農村宅基地是農民用來修建房屋或規劃修建房屋用地,當然擁有一塊宅基地的使用權是需要辦理相關證的。那麼我國對於辦理宅基地使用權有哪些規定呢?劃分標準是什麼,在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證的時候有哪些程式,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們就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辦理的相關資訊為您做個總結。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辦理程式

一、農村宅基地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臨沂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及《蒼山縣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二、宅基地劃分標準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劃宅基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新建住宅用地面積限額為:

(1)城市郊區及鄉鎮所在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

(2)平原地區,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村莊建在鹽鹼地、荒灘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區,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戶面積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人均佔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莊住宅用地,應低於前款規定限額。

三、申請宅基地所具備的條件

1、年滿20週歲在本村落戶的農村公民,因結婚等原因,確需新建住宅分戶的;

2、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或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搬遷的;

3、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定居(出具批准證明),且農村確無住宅的;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審查程式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稽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稽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稽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五、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書;(2份)

2、建房戶身份證影印件2份;(無身份證者派出所出據證明)

3、戶口簿影印件;(2份)

4、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影印件3份)

5、佔用農用地的必須有農用地轉用批覆;(2份)

6、離退休人員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離退休證影印件、單位無房證明;(2份)

7、平面圖;(1份)

8、鄉鎮政府審查意見。(3份)

六、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收費標準

宅基地工本費:20元

七、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期限

受理7個工作日,局內辦理執行20個工作日。

以上我們知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辦理需要村民先向村委會提交申請,鄉政府稽核通過後開始修建,修建完成後報國土資源局檢驗。在辦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需要提交住宅用地呈批書,村鎮規劃意見書等等材料一式兩份。當然還需要鄉政府審查意見,這個需要三份。最後還需要繳納一些工本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