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年來在交通上面的投入不小,政府在修建鐵路、公路的時候,可能對沿線村莊產生一定影響,有的農民的耕地被佔用。由於農民承包土地有收益權,政府佔用的話得給一筆賠償,具體金額參考當地標準。那麼,四川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什麼?我們通過本文做一個具體瞭解。
一、四川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徵收每畝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均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計算。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標準計算:人均耕地1畝及以上的,每畝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6倍計算;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畝平均年產值6倍計算。徵用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上述標準減半計算。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訂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在執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物價上漲幅度進行相應調整。
二、如何安置被徵地農民?
關於被徵地農民的安置。負責徵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鎮)規劃區範圍內實施徵地的,應按照徵地面積除以徵地前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人均佔有土地的數量確定被徵地農民在城鎮安置的數量,納入城鎮就業範圍,加強就業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多途徑實現就業,特別要重點解決零就業家庭的就業,並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三、怎麼在徵地過程中保護好農民權益?
在徵地過程中要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土地的用途、位置告知被徵地農民,擬徵土地利用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認。有關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補償標準、安置方案和社會保障方案組織聽證。在建設用地報批材料中,要有徵地告知、確認、聽證的情況說明。被徵地農民未申請聽證的,要報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至少3至5名村民代表簽收的聽證通知書送達回執;舉行聽證的,要報聽證筆錄及地方政府針對農民在聽證中所提意見處理情況的說明。
綜上所述,徵地涉及到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在這方面,四川省也有不少檔案,根據四川農村土地賠償標準,佔用耕地的,應當按照土地年產值的十倍支付土地補償費。而安置費則按照六倍的標準執行,像青苗費則要通過有關機構的評估,按照實際的市場價格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