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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中止? | 房屋拆遷的裁決

欄目: 土地徵收 / 釋出於: / 人氣:1.04W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並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那什麼情形可以中止房屋拆遷裁決呢?

房屋拆遷的裁決,怎樣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

(一)發現新的需要查證的事實;

(二)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

(三)作為自然人的申請人死亡,需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裁決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中止的情況。

中止裁決的因素消除後,恢復裁決。中止時間不計入裁決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