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徵地樹木補償標準 ,依據我國徵地補償管理辦法規定,青島樹木補償標準按照樹木類別,樹齡進行補償,農村槐樹柳樹1-4年生長期的按照每畝5000元補償,5-12年生長期的按照每株1500-2000進行補償,農村房前屋後林木按照150元每棵進行補償。
一、土地徵收果樹賠償怎麼算?
果樹的補償標準根據果樹類別、樹齡等逐年遞增.如:櫻桃樹樹齡8-20年,每株補償1500-2000元。各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樣的,建議最好還是諮詢當地的國土局。
二、徵佔農村樹林木補償標準
1、農村白沙樹,槐樹,柳樹等樹木為1-4年的為每一畝5000元,5—12年的每一畝18000元。13-20年的為30000元一畝。
2、農村房屋前後成熟樹林木為150元一棵。
三、農村果樹賠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注:具體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與規劃局查詢。
四、農村徵地程式
告知徵地情況,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將徵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等以書面形式農村集體以及農戶。在告知後,凡是農民,在被徵收土地上搶種,搶栽,搶建等附著物,將一律不予補償
綜上所述,青島徵地樹木補償標準,徵地部門公告徵地用途以及補償方式以,後農民搶種,搶載的樹木,一律沒有補償,徵用雜果樹,按照培育期1-3年生長期補償25-50元每棵,4-10年生長期按照80-120元每棵補償,11-25年按照130-280元每棵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