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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佔用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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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佔用稅的概念

土地使用佔用稅是什麼?

土地使用佔用稅,又稱耕地佔用稅。耕地佔用稅是國家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實際佔用耕地面積、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徵收的一種稅。耕地佔用稅屬行為稅範疇。耕地佔用稅是我國對佔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個人所徵收的一種稅收。

二、特點

耕地佔用稅作為一個出於特定目的、對特定的土地資源課徵的稅種,與其他稅種相比,具有比較鮮明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兼具資源稅與特定行為稅的性質

耕地佔用稅以佔用農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用建設的行為為徵稅物件,以約束納稅人佔用耕地的行為、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運用為課徵目的,除具有資源佔用稅的屬性外,還具有明顯的特定行為稅的特點。

2、採用地區差別稅率

耕地佔用稅採用地區差別稅率,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差別稅額,以適應中國地域遼闊、各地區之間耕地質量差別較大、人均佔有耕地面積相差懸殊的具體情況,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

3、在佔用耕地環節一次性課徵

耕地佔用稅在納稅人獲准佔用耕地的環節徵收,除對獲准佔用耕地後超過兩年未使用者須加徵耕地佔用稅外,此後不再徵收耕地佔用稅。因而,耕地佔用稅具有一次性徵收的特點。

4、稅收收入專用於耕地開發與改良

耕地佔用稅收入按規定應用於建立發展農業專項基金,主要用於開展宜耕土地開發和改良現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於地、用之於地”的補償性特點

三、徵收範圍

耕地佔用稅的徵稅範圍包括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佔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所謂“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

佔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同佔用耕地,必須依法徵收耕地佔用稅。佔用己開發從事種植、養殖的灘塗、草場、水面和林地等從事非農業建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本著有利於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平衡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徵收耕地佔用稅。

此外,在佔用之前三年內屬於上述範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為耕地。

也就是耕地佔用稅,該稅只會在使用土地為耕地的情況下才會被徵收。耕地保護是國家的工作重點之一,畢竟我國有著13億的人口,糧食安全問題是國家的重中之重,徵收該稅種無可厚非。因為具體的土地使用佔用稅稅率會根據各地不同的情況進行制定,所以大家想要進一步瞭解該稅種的話,可以具體諮詢本站上專業的稅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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