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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可以減名嗎?

欄目: 土地承包 / 釋出於: / 人氣:9.54K

一、土地使用證可以減名嗎?

土地使用證可以減名嗎?

除在婚夫妻增名免稅外,其它任何增名、減名、除名、改名都等同於過戶手續辦理。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最低,約為報稅價(即你們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戶稅費3%)。但贈予過戶後,如果以後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

也可以採用買賣過戶,即直接由原房產證上有名的業主轉讓房產給另一人。稅費約為報稅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營業稅5.5%(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以上稅點均按小於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二、房產證如何減名字?

房產證去個名字,流程和費用是多少?這也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

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具體分為四種情況:

1、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2、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宅:1.5%;

3、非首次購買普通住宅:3%;

4、購買非普通住宅:3%。

三、加名相關問題

1、如果是婚前房產,且夫妻目前處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婚姻關係,要加夫妻中的另一人的名字,只要提供結婚證,一樣按夫妻配變(夫妻之間變更產權份額或者加減名字)流程,收取80元手續費。

2、任何人要加名,就是轉讓1/2產權給他(她),要雙方簽訂交易合同,一起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加名手續,雙方都要繳納規定稅負的一半。

3、非配偶間的權利變更,可以參照正常二手房交易,按轉讓或者變更比例進行繳稅。

在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後,雙方的收入也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在處置和使用共同財產時也是需要徵求配偶的意見,那麼在婚後如果要辦理土地使用證或者房產證加名或者減名的手續時,也是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結婚證明,同事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