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有哪些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影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政府行文)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6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影印件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政府材料)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7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在程式上是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有關的當事人只要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就可以,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有關的當事人在問題的處理上的會陷入操作上的混亂,因為此類問題的處理是較為繁瑣的,失去耐心就會導致問題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