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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維權? | 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不滿意

欄目: 補償標準 / 釋出於: / 人氣:3.1W

 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不滿意,如何維權?

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不滿意,如何維權?

1、申請政府資訊公開

申請政府資訊公開可以直接在網上按照一定的要求填寫並提交申請,政府資訊公開部門會在法定期限內給您回執或者答覆。相關部門沒有在法定期間回覆、未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回覆的,屬於違法行為。對於有關機關的違法行為,我們可以提起復議或者訴訟。

2、可以雙方協商,求助政府部門進行調解;

補償是可以通過談判來提高的,因此談判之前必然要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要對整個徵收拆遷的專案立項、規劃、資金進度等情況詳細瞭解,抓住每一個環節,找到拆遷方的違法點作為一個大籌碼來促進談判。必要時也可以請律師介入維權。

3、可以向上一級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對於徵收方的違法行為,我們可以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走的是行政救濟,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都要審查

4、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走的是司法程式;原則上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問題,明顯缺乏合理性顯失公平的也可以審查。

不管是採用哪種方式,建議大家一定要採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來解決爭議。

二、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14條規定:“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26條第3款規定:“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

第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資訊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