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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代位權舉證是怎麼樣的呢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23W

債權人作為原告在行使代位權訴訟過程中,就必須要承擔舉證責任。首先,債權人對代位權訴訟中存在的兩個合法債權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其次,債權人應當拿出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證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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