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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就沒有了嗎 | 合同解除後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76W
合同解除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就沒有了嗎
律師解析:合同解除後,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範圍,應當以債務人承擔的責任為前提,並以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為限。
1、主合同尚未開始履行就解除的,擔保債權沒有發生,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2、主合同是因債權人的責任而解除的,債務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也不承擔擔保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