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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清償順序怎麼規定的 | 同一財產設立抵押權和質權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2W

同一財產設立了抵押權和質押權的,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同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並存時,留置權人優先於抵押權人受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條  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按照登記、交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同一財產設立抵押權和質權,其清償順序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