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不還開庭對方不去怎麼辦?
開庭當天對方不來,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按期開庭或者繼續開庭審理,對到庭的當事人訴訟請求、雙方的訴辯理由以及已經提交的證據及其他訴訟材料進行審理後,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1、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3、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4、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5、債務糾紛起訴的時間跟我國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有關,債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履行期限屆滿時起計算三年,如果在這三年中沒有要求償還,債務人也沒有承諾償還,三年過後,訴訟時效終結,此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時效如下:一般訴訟時效:《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示1653和事實根據。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欠錢不還的起訴的程式如下:
1、寫好起訴書內;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容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綜上所述,過了約定的還款期限,債務人沒有還款,可以先與債務人協商,應當還款期限,協商不成,可以憑藉條的證據,向人民法院請求民事保護,人民法院判決後,對方仍然不執行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