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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欠款的流程

欄目: 欠款追討 / 釋出於: / 人氣:1.61W
追討欠款的流程

欠債還錢且按時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必須遵守的誠信守則,將這種靠自覺遵守就會完成的事情變成由法律來執行,兩方對簿公堂,終歸會有一些傷感情,但在維護各人權益面前,法律會是我們追回欠款的最後手段,也會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可以在債權訴訟時效內進行債權追討,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式。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追討欠款的訴訟流程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

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

4、勝訴後,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訴訟中最好由律師代理,這樣在證據鏈的準備上就會非常充足,勝訴的概率就會比較大,財產的執行也會更加到位,一般情況下最好由律師全權代理,直到執行完成,所以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可與律師就這一方面溝通一下,在代理合同中明確約定,不然律師可能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綜上所述,欠債不還可以報警但是這一般屬於民事糾紛,報警後若不能備案則無法進行處理,所以還是建議到人民法院去起訴解決。但有一種情況報警後警察會介入立案的,那就是涉嫌欺詐。在這裡小編要提醒的是,不要輕易報警,特別是假警,一經發現除了會有罰款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更多內容可登入律師365網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