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清查的方法一般使用函證核對法。企業首先在檢查本單位各項往來款項賬簿記錄正確和完整的基礎上編制“往來款項對賬單”,送(寄)交對方單位核對。“往來款項對賬單”的內容可分為兩部分,上半部分說明債券或債務形成的原因、時間及其金額,要求予以核對,下半部分是回單,請對方單位在核對的基礎上說明是否有誤及其有誤的金額等。
(一)債權債務清查前,應該先進入清算。
企業清算賬務處理的步驟為:編制解散的資產負債表;核算清算費用;核算變賣財產物資的損益;核算及收回賬面債權,清償債務及損益;核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核算剩餘財產及其分配;編制清算損益表,清算結束的資產負債表。
(二)帳務處理
1、於終止經營日編制資產負債表,這和正常經營日的資產負債表編制相同。
2、清算費用
清算組成員的各類報酬及財產變賣,債權債務處理過程發生的一切費用。
(1)支付清算費用
(2)結轉清算費用
3、核算變賣資產及其損益的賬務處理
(1)經清查,原材料盤盈時
(2)將各類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預提費用全部攤銷
(3)固定資產拍賣得收入
(4)將上述清算淨損益轉入未分配利潤賬戶
4、核算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及損益的賬務處理
(1)經認真查核,應收賬款確係無法收回。
(2)經認真查核,應付賬款確係無法清償。
(3)將上述清算淨損益轉入未分配利潤賬戶。
5、核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帳務處理
(1)用盈餘公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繳納清算年度所得稅
(3)核算剩餘財產及其分配的帳務處理。將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實收股本的份額,在各個所有者之間進行分配。
6、編制清算損益表、清算資本的資產負債表
普通清算會計與破產清算會計一樣,應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財產表、債務清償表和清算損益表。但是,由於普通清算的內容、會計科目的設定與破產清算有一定的區別,因而,報表的編制在結構和方法上也有所不同。
其實企業的債權債務需要清查的時候,一般就意味著該企業已經進入到破產程式中,因為在企業的債權債務清查前,應該先進入到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式中,其實債權債務清查的主體也是特定的,一般只有公司指定的或者是法院排除的清算組才可以進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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