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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土地不得抵押

欄目: 抵押擔保 / 釋出於: / 人氣:1.38W
閒置土地不得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下列集體土地不得抵押


  

1、集體土地所有權;

2、鄉鎮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3、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集體土地;

5、被依法查封的集體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