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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幹部待遇規定是什麼?

欄目: 退休政策 / 釋出於: / 人氣:2.69W

離休幹部待遇規定是什麼?

一、離休幹部待遇最新規定是什麼

離休幹部待遇具體情況要以當地政策為準。按照《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規定,幹部離休後,原標準工資(含保留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幹部離休後,原標準工資(含保留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其他各項生活待遇,都與所在地區同級在職幹部一樣對待,並切實給予保證。醫療、住房、用車、生活品供應等方面,應當優先照顧。也因公致殘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離休幹部,一般可發給不超過當地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標準工資的護理費。由於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發給護理費。需要購置病殘工具而本人有困難的,可酌情補助。

跨省安置的離休幹部,確需新建住房的,由原工作單位將經費劃撥給接受地區,由接受地區負責解決。幹部休養所和直接管理離休幹部較多的部門,要配備必要的車輛,為離休幹部服務。

第六條規定,離休幹部單列編制。離休幹部需要的各項經自費,由原單位支付。跨省安置的,由原單位撥交接受地區的幹部、人事部門掌握支付,醫療費用由原單位負責報銷;過去已由接受地區負責支付的,應當由接受地區幹部、人事部門列預算支付。

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安置補助費150元,安置到農村生產隊的,發給300元。離休幹部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安置地點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途中伙食補助費,都按在職幹部差旅費的規定報銷。

幹部離休後,繼續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待遇,另外本人可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

第七條規定,離休幹部去世後,其喪葬補助費飛遺屬撫卹費和生活困難補助等,與同級在職幹部一樣待遇。

這一做法,切實的保障了離休幹部的生活質量,同時這一做法也是對參加過革命戰爭的老幹部們的尊重和補償。通過閱讀,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需要諮詢,歡迎留言,本站律師會幫你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