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騙領養老金應該怎麼處罰

欄目: 退休政策 / 釋出於: / 人氣:1.6W

騙領養老金應該怎麼處罰

騙領養老金應該怎麼處罰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騙領養老保險金的會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非法騙取的社會保險金,並且會處以騙取養老保險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相關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其他首段騙取養老保險金的,會按照詐騙公司財物行為定罪處罰。詐騙數額較大達到3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就應當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這裡所講的騙取養老保險金按詐騙罪追究刑責騙取社會保險待遇主要是個人不符合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通過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如偽造身份證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證明;偽造、變造檔案年齡、特殊工種年限和病歷等辦理提前退休;偽造、變造人事檔案,以增加視同繳費年限;偽造用工關係、工資報表等證明材料補繳養老保險費;已經去世的人仍在領取養老金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