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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的起訴期如何確定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22W

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不服複議決定而起訴的,起訴期限是十五日內;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不服具體行政行為直接向法院起訴的,起訴期限一般是六個月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訴訟中的起訴期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