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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哪些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4.51K

一審終審指一個案件經過一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於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式抗訴。
以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1、最高院作的一審民訴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式審結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式審結的案件;
5、以特別程式審結的案件;
6、依照破產程式審結的案件;
7、一審以民事調解書結案的案件;
8、所有的決定都不能上訴。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