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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新生兒醫保要怎麼辦理

欄目: 行政許可 / 釋出於: / 人氣:1.46W

本市戶籍新生兒:新生兒落戶後,應由監護人攜帶參保材料到新生兒戶口所屬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非本市戶籍居民、新生兒及少年兒童:由參保人本人或其監護人攜帶參保材料,到居住證所在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法律依據】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九條,新生兒在辦理戶籍登記後至下個繳費期前可隨時參保繳費。
參保人基礎資訊沒有發生變化的,續保時,學校、托幼機構及其他參保人可直接到指定銀行繳費。參保人基礎資訊發生變化的,續保時,在校學生和入托兒童應由學校、托幼機構到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其他參保人可自行到戶口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同時填寫《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資訊變更申請表》,憑《繳費通知單》到指定銀行繳費。
其他非從業居民、重度殘疾人員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按年度在繳費期內到戶口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驗證明材料,辦理續保手續,並留存影印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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